配合行政院推動消費提振措施,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補助購置小型農機具實施計畫」,補助農民購置農耕所需中耕管理機等14種小型農機具。即日起開始申請到明年2月29日止,請農民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所在地農會申請,申領補助期間自104年12月1日起至105年3月10日止,期間屆滿前,如補助款已用罄,農委會得公告提前截止申請與終止補助期間。該計畫補助對象為在國內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個別農民(不限農會會員),以通過有機、產銷履歷等驗證或經核發吉園圃標章、生產追溯標識者優先補助。每位申請農民以補助1台為原則。農委會表示,該計畫補助經費計2億元,預計補助農民購置小型農機具約2萬台,每位申請農民補助1台,補助金額以售價1/3為原則,帶動農機業者促銷加碼,提高農民購買力,並達擴大內需活絡經濟之目的。詳情可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全球資訊網消費提振措施專區查詢。該計畫補助產品,包括補助小型農機具(以新品為限),機種為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田間搬運機、動力噴霧機、動力施肥機、採茶機、剪茶機、樹枝打碎機、土壤鑽孔機、鏈鋸、電剪、割(除)草機、蔬果分級機、豆類選別機等14種農機具,依售價補助1/3為原則。售價1萬元以下機型不予補助,超過3萬元以上國產機種,應為經性能測定合格機型,進口機種應具原廠出廠檢驗合格證明,且申請補助的農機應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農機使用證,並於農機本體明顯處噴上「104年消費提振措施補助」字樣。此外,同一台農機已接受其他計畫補助者,不得重覆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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